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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51cc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11-08 19:30    浏览次数: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要求,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教研厅〔2009〕1号),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统筹和优化配置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构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境三者和谐发展的结构,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快速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研主导、导师负责的原则。突出科学研究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中的导向作用,强化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中的责权利。
合理配置、完善奖助的原则。统筹并优化配置教学科研资源,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分级管理、责权分明的原则。学校制定总体改革方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党办、校办、人事处、学科办、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和地方合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此项改革工作。
四、改革内容
(一)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1、研究生学费制度改革
在职博士研究生按照三年学制每年1万元标准(本校在职职工减半)缴纳学费。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第一志愿录取的总分高出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10%(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5%)以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除外),按三年学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二年学制)每年4500元标准(本校在职职工减半)缴纳学费。
2、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
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与科研经费、学科发展等因素挂钩。在保证学校培养规模和适当兼顾学科特点的前提下,向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重点学科倾斜,向重点课题和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和团队倾斜。破除教育资源平均分配模式,没有科研项目和经费支持的导师不能招收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且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助研费5000元;硕士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招收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需向学校缴纳助研费2000元。助研费由计划财务处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按年度划拨。凡招收的硕士生需缴纳学费的,导师不再缴纳助研费。
(二)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
1、助学金
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时间为基本学制内,每年发放10个月,博士研究生每人8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240元/月。
2、“三助”津贴
“三助”岗位只面向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1)助研:助研津贴的最低标准为博士研究生不低于500元/月,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0元/月,经费从导师缴纳的助研费中支出。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导师可提高其助研津贴,最高标准不高于2000元/月。
(2)助教:助教岗位由各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津贴。
(3)助管: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处负责管理,学校每年从研究生缴纳的学费中提取6%设立助管基金。
3、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学校面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入学时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分数达到或超过全国一流农业大学对应一级学科的最高录取分数线的新生,第一志愿每人奖励1万元,非第一志愿每人奖励7000元;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名作为推免生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第1名每人奖励5000元,第2~5名每人奖励3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生按照一等奖10%的比例、二等奖30%的比例评定学业奖学金,奖金额度分别为一等奖学金每人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具体评定办法见附件1)
(三)研究生创新培优机制改革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培育创新成果,学校设立创新培优专项基金。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
定点选拔,连续培育。资助对象是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资助名额2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8万元(文科4万元)。(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2)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每篇奖励所在学院30万元;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者,每篇奖励所在学院10万元。
2、优秀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基金
学校鼓励和支持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秀研究生,每年选拨优秀博士研究生5人左右、优秀硕士研究生7人左右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的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从事科学研究,时间为6~12个月。与国外联合培养资助额度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200美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1000美元/月,与国内联合培养资助额度为博士研究生每人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月。(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3)
(四)研究生导师管理机制改革
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导师在招生时的自主权,导师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负责,参与奖助金的评审和各类考核,根据研究生的表现,决定发放或停止研究生的奖助金。
五、附则
1、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2、休学或因私出国学习3个月以上者,在此期间停发各类津贴,按学校规定复学或回国后续发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以上规定。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太阳成集团tyc151cc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 太阳成集团tyc151cc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3. 太阳成集团tyc151cc优秀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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